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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公安厅等单位关于全区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措施:一是开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大型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通过“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月”、“文明出行日”、“排队日”、“让座日”等活动载体,强化广大青年文明出行意识,养成遵章守纪、文明礼让的好习惯。二是开展大学生“关爱生命,文明出行”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组织动员大中专院校青年团员和社区青年组成青年志愿者宣传服务队,在社区开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主题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学校、社区联手共建交通文明。三是开展“展当代青年风采,做文明标兵”主题活动。结合选树青年岗位能手、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在广大青年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引导青年积极争当“文明标兵”。

  6.“百万妇女”文明交通宣传员行动

  单位:自治区妇联牵头,自治区文明办、公安厅配合。

  目标:通过开展“百万妇女”文明出行交通行动,增强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的文明交通意识,培养文明出行、守序在先的行为习惯,实现文明交通和家庭平安和谐教育的结合与升华。女性驾驶人交通肇事减少,肇事死亡人数下降。

  措施:一是组织开展 “文明交通,平安叮咛” 宣传教育进家庭活动。倡导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为自己的亲人、朋友、同事送上温馨的平安叮咛与祝福,营造文明交通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组织开展百万妇女学交规活动。结合自治区妇联开展“百万妇女学法律,家庭平安促和谐”活动,将学习《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结合起来,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讲座及主题实践活动,增强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的文明交通意识。三是组织开展家庭文化主题活动。组织各级妇联开展“百万妇女学交规文明行”的家庭文化主题活动。通过家庭小品、家庭朗诵、家庭才艺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发动广大妇女和家庭成员参加“学交规,文明行”的宣传教育实践。四是推选树立女性文明出行标兵驾驶人和文明出行模范家庭,并向社会广泛宣传,扩大文明交通的社会影响力。

  7.“百万农民”文明交通宣传员行动

  单位:自治区农机局牵头,自治区文明办、公安厅配合。

  目标:通过加大对农村居民交通参与者的宣传教育,在农民中形成平安出行、拒绝违法的文明交通理念。农村出行者自觉抵制乘坐超员车、报废车、非客运车,农村驾驶人酒后驾车、超速、超载、无证驾驶等现象大大减少。农机伤亡交通事故减少,死亡人数下降,杜绝一次死亡3人以上群死群伤特大农机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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