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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卫生厅关于举办海南省急诊医学高级培训班的通知

海南省卫生厅关于举办海南省急诊医学高级培训班的通知
(琼卫科教〔2010〕13号)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省农垦总局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建设“国际旅游岛”的战略目标,加强我省医疗卫生系统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培养急诊专业高层次技术人才,我厅决定举办海南省急诊医学高级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学习,使学员了解急诊专业现状及发展方向,提高急诊专业理论水平,熟悉科室规范管理程序,增强科研能力,重点培养突发事件的现场救治处理能力,从而提升我省卫生紧急救援体系整体水平,促进学科发展。

  二、培训对象

  二级以上医院急诊专业的业务骨干(已报海南省紧急救援中心)。鼓励民营医疗机构派员参加。

  三、培训人数、时间、地点

  人数:30名。

  时间:10个月,2010年4月12日~2011年1月11日。

  地点: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陕西省西安市)。

  四、培训方式

  理论授课(2个月)+临床实践(8个月)。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7000元/人,50%由省卫生厅根据2010年预算安排支付,其余50%由学员单位承担,开班时由学员交纳(民营医疗机构学员培训费全部由单位承担)。往返交通费用由学员单位承担。

  六、食宿安排

  培训班统一安排食宿(餐卡式食堂就餐;3人合住一室,450元/人/月,提供被褥),住宿费用由学员单位承担。

  七、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务必选派能自始至终参加培训的人员参训。学员须严格遵守培训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无故旷课或中断培训。培训结束时将对学员进行考核,不合格者所有费用自理。

  (二)学员学习期间待遇按琼卫科教〔2008〕62号文规定执行。

  (三)各民营医疗机构请将学员报名表于2010年4月1日前报省卫生厅科教处(表格下载:www.wst.hainan.gov.cn,Email:hjh@wst.hai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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