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 明:
1、以上方案总体投入费用约为10万元左右,各分中心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调整,务必达到基本要求。
2、场所设置最低要保证开标室1间;评标室(可兼评委休息室)1间;综合休息室、洽谈室、监察室等可视条件而定。
3、各室内设施、设备的配备在上表中给出建议,各单位可根据现有情况和财力按需装备。
4、远程网络监控系统由市中心统一联系、引进及开发,由系统集成商负责本系统的安装调试培训维保,费用由分中心担负(个别项目由市中心免费提供);表格中带有“△”标识的是指该项目没有特殊要求,由分中心自行出资购置,如果自采有困难,可由市中心推荐或咨询购买;其它无标识的项目,分中心可自行置备,符合要求即可。
5、在组织实施过程中遇到实际问题,请及时与市中心联系,市中心将会给予大力支持,并进行有针对性地解决。
(四)工作职责要求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为工程发包承包交易的各方主体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投标报名、开标及评标的场地服务、评标专家抽取服务以及中标结果公示,为交易各方主体办理有关手续提供便利的配套服务。
3、依法办事,遵守建设程序,按规定办理建设工程有关手续,严守秘密,创造公开、透明的市场竞争环境。
4、建立和完善计算机管理系统和信息网络,实现信息收集、发布功能,为交易各方主体提供高效的网络化办公系统。
5、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基本建设程序等咨询服务,提供有关企业资质、专业人员和工程建设相关信息的查询服务。
6、建立和完善评标专家抽取系统,对评标专家的出勤情况和评标活动进行记录。
7、负责进场交易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备案文件等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统一管理,并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按规定为有关部门及单位提供档案查阅服务。
8、对进场交易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及发包承包交易活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市场不良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或向社会公布。
9、按照市交易中心财务管理制度,依法收取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三、改造完成时间
2009年11月13日到11月30日
四、加强督导检查
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市纪委、市建设局对全市交易分中心建设进行全面督导检查。望各县(市)区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科学组织,明确目标,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场所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