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站单位需具备一定的特派员工作基础,有一定数量企业科技特派员,能根据科研工作需要为特派员提供专门的办公场地、必要的科研条件,建立相关的工作制度和服务配套措施,保证特派员基本的生活条件及薪酬待遇。已有的特派员不少于3名,且应为不同学科背景。设站单位若为企业必须具有一定规模,拥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
(二)设站单位需制订合理、清晰的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方案,对进站特派员提出明确的工作任务,设立合适的特派员工作岗位。
(三)工作站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企业(产业)发展的共性技术问题,并组织特派员创新团队进行攻关,目标明确,任务分工合理,配套资金落实。优先支持国家863、支撑计划等重大科技计划项目成果在广东产业化。鼓励跨学科、跨领域的合作。
(四)工作站要建立促进产学研合作的长效合作机制,积极引进高校、科研院所的研究力量,特别是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共建研发机构和创新平台,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四、各地级以上市科技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做好企业科技特派员的引进工作,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扶持措施,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或机构建设工作站。
五、支持方式。根据今年试点工作的计划,省部产学研办、省院合作办将重点扶持30个左右的工作站建设,对工作站凝练的科技项目给予重点支持(每个工作站仅限申报1个项目)。各地市科技主管部门应相应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的建设。
六、申报程序。申报今年工作站试点的企业和机构,请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pro.gdstc.gov.cn),认真填写《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申报书》(见附件1)和《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项目可行性报告》(见附件2)。在线打印各一式5份(可复印),经地级以上市科技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送广东省科技厅业务受理窗口。
七、 省部产学研办、省院合作办将组织专家对工作站建设申报单位及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或考察论证,择优给予支持。
八、申报截止时间
工作站及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10年5月10日下午5点,各级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14日下午5点,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0年5月21日。(注:工作站网上申报系统将在一周后正式开通,为确保申报工作按时完成,请拟申报该业务的单位在项目开通前在业务系统首页申报服务下载相关模板,按要求提前准备申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