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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10-2015年)》的通知

  25、完善知识产权交易体系。加快推进国家专利技术(东莞)展示交易中心和东莞版权产权交易平台的建设,建立知识产权托管平台,积极推动开展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评估、质押等,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着力构建信息充分、交易活跃、秩序良好的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和机制,鼓励支持开展技术与知识产权交易,促进自主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商品化、产业化。

  26、加强商标战略指导。建立健全企业联系点制度,对企业进行点对点、面对面的指导,提高企业商标(品牌)战略的运用、管理水平,指导企业通过商标(品牌)承载企业的技术含量、产品质量、市场占有率、服务和管理水平、诚信度、企业文化等内涵。引导企业通过品牌输出的经营模式占领市场,提高市场驾驭能力,实现企业商标(品牌)的多元化、国际化和价值的最大化。引导本地食品流通企业通过商标使用许可等形式,把零散食品经营户纳入统一品牌、统一管理、统一进货等规范化模式经营,提高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水平。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27、加强知识产权司法和行政保护力度。发挥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建设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机构,力争设置统一受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专门知识产权审判机构。加大司法惩处力度,切实提高审判和执行效率与水平。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力度和效率,实现知识产权司法便民、利民。建立协助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的技术专家库,为司法审判和行政处理等提供意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作用,着力解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中的估价、鉴定、证据规范、司法审计等问题。建立行政司法联席评议制度,交流工作经验、讨论重大疑难问题。建立企业知识产权信用档案,提高侵权代价,降低企业维权成本,保障企业创新积极性。严厉打击各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

  28、加强展会行业协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颁布《东莞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指引》,引导全市展会主办方建立知识产权自律机制,形成“展前排查、展中设点、展后跟踪”的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交流合作、宣传培训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高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化水平。鼓励我市支柱行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形成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网络。

  29、建立知识产权援助机制。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为企业和专利权人提供法律咨询。加强市法律援助处对知识产权纠纷的援助力度,为经济困难的知识产权所有者提供法律援助。开展商标维权援助,支持企业积极应对商标异议、争议和维权,协助企业进行跨区跨境保护,对通过行政、司法救济途径成功维护商标权的重点企业进行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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