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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10-2015年)》的通知


  (五)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36、壮大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强化对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建立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信用体系,引导代理机构形成服务特色,提高服务质量,向专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政府购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向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倾斜。对积极促进年度知识产权工作的代理机构,要加大奖励力度。建立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信息库,向公众介绍中介机构的服务特色、专业人才、服务团队、信用评价、失信惩戒等内容。加大对非法代理机构的打击力度,净化知识产权服务市场。

  37、培育知识产权社团组织。充分发挥市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市知识产权研究会、市知识产权促进中心、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等社团组织的作用,广泛开展知识产权理论研究、政策宣传、知识培训、统计分析、维权指导等服务,在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搭建沟通的桥梁。

  38、建立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建设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库,拓展信息服务平台功能,提高知识产权信息利用和服务能力建设。建立以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为主要功能,既相对独立又能体现资源共享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并将平台延伸到镇街,为区域企业的自主创新提供重要的支撑。鼓励并支持各行业建设符合自身需要的知识产权信息库和数据库,在市级平台的统筹协调下,促进资源整合、系统集成和信息共享。

  (六)弘扬知识产权文化

  39、营造知识产权文化氛围。把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纳入普法宣传、道德教育、诚信建设、文明创建等全民思想文化宣教活动中,大力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精神,积极培育“爱国奉献、创新为民、宽容失败、保护创造”的知识产权价值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创新跨越、竞争合作、保护发展”的知识产权发展观。

  40、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户外广告等媒介,多形式、多渠道地宣传知识产权知识、法律法规和政策,介绍我市保护知识产权的政策措施和重大活动,客观报道知识产权重大案件和典型案例,不断扩大知识产权的影响力。每年定期发布《东莞市保护知识产权白皮书》和《东莞市知识产权十大案例》,展示我市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成果。开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系列宣传活动,营造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的氛围。

  41、加强对外合作交流。进一步与国外知识产权机构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产权活动,促进专业人员互动往来。选派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和审判人员到国外学习和交流。针对企业的实际需求,举办多层次的知识产权国际论坛和讲座。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加强深莞惠地区的知识产权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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