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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中部市县农民三年增收措施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中部市县农民三年增收措施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琼府办〔2010〕31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促进中部市县农民三年增收措施责任分工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三月二十日

  促进中部市县农民三年增收措施责任分工方案

  为加快中部市县农民增收步伐,省政府于2009年11月23日 下发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部市县农民三年增收措施的意见》(琼府 〔2009〕71号)(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促进五指山市、定安县、屯昌县、白沙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以下简称中部6市县)农民增收的具体实施措施。 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作出重要批示精神,要求切实做到措施具体化、任务到部门、责任到人,逐年核实验收,定期督察通报,真正把促进中部市县农民增收工作落到实处。 现就有关省直部门和中部6市县贯彻实施《意见》提出如下责任分工方案。

  一、 责任项目及分工

  《意见》中需要由省有关部门、中部6市县组织贯彻实施的责任分工有41项。 省直有关部门主要在项目支持、技术服务等方面配合中部6市县做好农民增收工作;中部6市县政府具体组织本辖区内工作任务的具体组织实施,确保农民增收计划任务目标的实现。 具体责任项目及分工如下 (列在分工首位的为牵头单位, 其他为主要参与单位):

  (一) 农业、 财政部门每年从中央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及省重大民生工程农业结构调整资金中安排2000万元以上用于发展优质绿色瓜果菜,三年内建成特色瓜果菜示范基地20个,新增面积18万亩以上。(省农业厅、省财政厅、中部6市县)

  (二) 中部市县要提高瓜果菜在种植业中的比重,重点建设屯昌枫木洋、定安龙洲洋、五指山高山蔬菜等优质瓜菜生产基地, 白沙、五指山、保亭香蕉标准化生产基地,保亭红毛丹、屯昌蜜柚、琼中绿橙等水果基地。(中部6市县)

  (三) 农业部门要加强基地认证和产品认证, 大力推广良种良苗及先进适用技术,建设瓜果菜产后处理系统, 提高瓜果菜品质。(省农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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