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切实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努力维护群众健康权益
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蓝盾”系列行动为抓手,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行动,不断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强化日常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统筹做好各项卫生监管工作,完成卫生重点工作中的卫生监督各项具体任务,高标准达到全国文明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和国家卫生城市复查相关卫生监督指标,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一是继续加强职业病防治监督工作。认真贯彻《
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意见》。起草《无锡市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年)》。高质量完成全市职业病危害状况调查,调查率要达到80%以上,基本摸清职业病危害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隐患。建立职业病防治监管信息库,开展并逐步推广职业卫生监管信息化。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工作,新、改、扩建项目职业卫生审查率要达到70%以上,市级以上建设项目要达到100%。抓好基本职业卫生服务工作,江阴市要完成国家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各项任务。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积极探索并逐步实施职业卫生分类监管,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率要达到80%以上,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促进用人单位不断提高自身职业病防治工作水平。
二是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顿。在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尚未调整到位前,继续以实施“放心餐桌”工程为抓手,切实履行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以餐饮单位、学校和集体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为重点,组织开展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顿、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等整治行动,大力实施“放心豆制品”工程。继续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保持在95%以上,B级以上单位占比较上年提高10%。有效防控食物中毒,不发生Ⅳ级以上食物中毒和重大活动接待单位食物中毒事件,完成上海世博会等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监督保障任务。
三是认真做好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能力建设,完成卫生部、省城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网络试点各项工作。提高卫生监管水平,加大卫生监督监测和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探索实施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开展二次供水卫生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管和指导,全面提高我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管水平。
四是切实加大医疗活动监督力度。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活动,特别是要加大对农村集贸市场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游医、黑诊所的打击力度。加强传染病防治和血液安全监督,开展精神卫生执法检查。继续强化部门协作,健全医疗机构行政许可、日常管理和监督执法一体化的监管机制,完善医疗活动日常监督机制,积极探索医疗机构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努力维护医疗服务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