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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皖北地区发展的若干意见

  6、推动全民创业。扩大县级和部分试点镇的经济管理权限。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放宽企业集团登记注册条件,允许企业经营范围按大类申请核定。每年从加快皖北地区发展专项资金中单独列支1000万元,专项用于青年创业小额贷款贴息。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农民工创业园建设布局向皖北地区倾斜,每个园区扶持资金150万元。支持省内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携带科技成果到皖北地区创业,6年内保留工作关系,期间要求返回原单位的,按原职级待遇安排工作。
  7、提升教育发展水平。3年内,对三市七县教师、校长分级轮训一遍,同时加大省级培训力度。组织省特级教师讲师团,定期赴三市七县开展巡回讲学活动,支持合肥等结对市县每年抽调若干名骨干教师,到三市七县支教半年。整合资源,支持三市七县加快发展职业教育。支持省属中职学校在联合招生、师资培养、专业和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与三市七县中职学校结对合作,鼓励合肥等结对市县与三市七县在中等职业教育方面开展多种形式合作。组织省内优质高校与三市七县的高校结对合作,提升其办学水平。每年组织一次皖北地区产学研合作对接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8、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引进。适时调整并提高三市七县公务员津贴补贴标准,逐步理顺财政供给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关系,逐步缩小其与全省其他地区间收入差距。鼓励三市七县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达到提前退休年龄的公务员提前退休,不断优化三市七县公务员队伍结构。每年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等名额分配向三市七县倾斜。皖北地区生源的选调生原则上安排回原籍培养锻炼,鼓励其他地区生源的选调生到皖北地区工作。在安排中直单位和省直单位干部挂职时,继续向三市七县倾斜,在扶贫、科技副县长、优秀年轻干部挂职安排时,优先考虑三市七县工作需要。在经济发达地区建立教育培训的实践和现场教学基地,有计划、有步骤地选调三市七县的领导干部开展现场教学和考察活动。省干教经费和人才开发专项资金向三市七县倾斜,支持皖北地区引进、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紧缺人才,强化产业创新团队建设。
  9、深入开展结对合作工作。全面推动结对合作工作,每一对结对市都要在皖北三市现有开发区内共建合作园区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鼓励结对市所辖县(市、区)和三市七县的24个县(市、区)在皖北现有开发区内共建合作园区,支持三市七县与省外地区和企业开展园区共建,合作园区内企业享受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有关政策。推动省属企业与三市七县开展结对合作,三年内,省属企业都要在皖北地区投资或开展项目合作,已有项目的,加快进度,扩大投资规模。支持皖北地区符合条件的省级开发区升格为国家级开发区。鼓励发展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皖北地区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比照执行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相关政策。对省外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以上创新型(试点)企业,以及海内外重要研发机构、中试基地等落户皖北地区的,享受转出地同等优惠政策待遇。
  10、进一步加强领导。建立加快皖北发展常设机构,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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