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责任,分解落实。城市政府是硬化“裸地”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市(地)县政府要将工作任务目标分解,落实到社区、街道以及城市道路、绿化和建筑市场所对应的责任单位。
(二)实际出发,因地施策。立足存在什么问题就解决突出问题,突出重点,分类推进,整体突破。
(三)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各级政府应采取政府组织、企业支持、发动群众和社会参与的办法,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到城市硬化工作中来。
(四)规划指导,协调统一。坚持从规划入手,从工程抓起,力求取得实效,除规划宜绿未绿的地面及土坡进行绿化覆盖外,其余所有大街小巷裸土地面全部实施硬化,促进城市硬化工程与城市整体功能协调一致。
四、实施步骤
本方案实施划分为三个阶段:启动阶段、实施阶段和验收阶段。
(一)启动阶段:2010年5月20日--6月5日。
1、认真传达和学习《吉书记在市县调研期间关于治理城市脏、乱、差问题的重要指示》,统一思想,领会精神,提高认识,广泛动员和部署城市裸土地面硬化工作。
2、对辖区内的城市道路、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的大街小巷(包括背街背巷)的道路、人行道、花坛及绿化带周边进行逐街逐巷进行实地踏查,兜清情况,登记造册。
3、各地要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裸地”硬化工作实施方案,并于6月10日前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优文明城市工作办公室。
(二)实施阶段:2010年6月6日--9月5日。
1、各地要将工作任务目标分解落实到单位和责任人,以及具体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
2、适时召开一次全省城市裸土地面硬化工作现场会,推进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3、各市县要多渠道筹集资金,拿出一些真金白银,集中财力、物力、人力,坚决打好“三个攻坚战”。
4、各地要严格按照规范标准组织实施,加强各项工程质量监管。
5、各地要组织开展文明工地检查,对应实施围挡、封闭、硬化和出口未设置车辆清洗装置而未实施的按规定予以从重处罚。
6、各地组织环卫部门协调公安交警部门严厉打击建筑垃圾运输随意抛洒等工作。
(三)验收阶段:2010年9月6日--10月15日。
在各地自检自查的基础上,省里要按照《黑龙江省城市裸土地面硬化工程验收标准》(附件表)集中组织验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对未完成任务的市县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