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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9年度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9年度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安政办[2010]40号)


  按照市政府《关于下达2009年度环境保护责任目标的通知》(安政〔2009〕9号)和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及企业签订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全市上下高度重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较好完成了2009年度各项环保目标任务。现将2009年度环保责任目标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环境质量目标
  (一)水环境质量目标。
  省、市政府目标要求市辖卫河元村集、金堤河濮阳大韩桥、淇河林州黄花营断面水质COD浓度分别达到75mg/L、90mg/L、15mg/L,氨氮浓度分别达到8mg/L、8mg/L、1mg/L,市政府目标要求洹河安阳县南士旺、汤河石辛庄、洹河丁家沟、硝河燕庄断面水质COD浓度分别达到20mg/L、55mg/L、30mg/L、75mg/L,氨氮浓度分别达到1.5mg/L、2mg/L、1.5mg/L、25mg/L。
  2009年我市卫河元村集、金堤河濮阳大韩桥、淇河林州黄花营三个省控断面达标率分别为92.3%、98.1%和100%,完成了达标率70%以上的省定目标。洹河安阳县南士旺、汤河石辛庄、洹河丁家沟三个市控断面综合达标率为69.4%,基本完成了市政府目标。
  (二)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目标。
  省、市政府目标要求我市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7%以上。2009年我市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三)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目标。
  省、市政府目标要求我市市区大气环境质量全年优良天数达到285天以上。2009年我市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共监测365天,优良天数为324天,优良天数比例为88.8%,比2008年上升了1.1个百分点,继续保持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逐年递增的良好趋势。
  二、工作目标
  (一)严格执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计划。
  省政府要求我市2009年COD和SO2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4.6万吨和10.1万吨以下。为完成2009年度污染物减排工作目标,我市制定了《安阳市2009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实施方案》(安政〔2009〕12号),对2009年主要污染物的排放趋势和新增量做出分析和预测,确定2009年我市削减目标为COD1.3334万吨、SO22.5018万吨。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通过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监管减排三大措施,经国家环保部和省环保厅现场核查认定,我市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2009年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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