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农牧业机械购置补贴和牧区牧民购机补贴两个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政办发〔2010〕57号)
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察哈尔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农机局、财政局制定的《乌兰察布市2010年农牧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实施方案》和《乌兰察布市2010年牧区牧民购机补贴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乌兰察布市2010年农牧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市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根据农业厅、财政厅《2010年农牧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实施方案》(内农牧机〔2010〕75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指导思想是: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现代农牧业发展、农村牧区繁荣和农牧民增收目标,以提高农机装备总量、提高农机化水平、夯实农牧业基础、增强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为主要任务,以推进农牧业关键环节机械化为重点;突出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机具推广应用;完善补贴管理办法,规范操作程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尊重农牧民购买农机自主权。
主要目标是:调动农牧民购买农牧业机械的积极性,提高农牧民购机能力,扩大农牧户直接受益范围。引导农牧民转变生产方式,进行集约化经营,推进农机服务社会化、产业化,促进现代农牧业发展。加大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推广应用,提高农牧业关键环节机械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协调统一、务求实效。
(二)突出重点,兼顾特色,向优势农畜产品主产区、农机化示范园区、草原畜牧业区、农牧民专业合作服务组织、种养业关键生产环节倾斜。
(三)充分尊重农牧民购机的自主选择权。
(四)加强引导,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提高农机使用的组织化程度。
(五)操作程序科学、方法简便、措施高效。
三、实施范围及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