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完成行业综合整治任务。
在全市范围内实施铅冶炼、焦化、电解铝行业综合整治,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完成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建设任务。
2010年6月底,全面完成环境自动监控平台、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自动监控、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控、辐射环境质量监控系统建设,完成工业企业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与城市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控系统建设。
4完成滑县、林州市堆存铬渣无害化处置任务。
滑县政府应根据国务院批准的《铬渣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和“十一五”环保规划对铬渣污染治理任务的要求,年底前完成铬渣污染治理工作任务。
林州市政府应根据“十一五”环保规划对铬渣污染治理任务的要求,年底前完成铬渣污染治理工作任务。
5完成2010-2015年我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规划编制工作;年底前开工建设污泥处置示范工程。
6进一步巩固安林两路、铜冶镇、陵阳镇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成果。
(三)加强农村环境保护。
1完成中央和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立“以奖促治”机制。
2完成林州市、内黄县国家级生态县(市)年度创建工作任务。
3完成28个省级生态村、15家市级生态村、2个省级生态乡镇创建任务,落实“以奖代补”机制。
4完成夏秋两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
5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工作;按照《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限期治理计划的通知》(安政办〔2005〕143号)要求, 完成畜禽养殖业污染限期治理年度任务。
(四)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1完成海河流域“十一五”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
2依据省十大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完成钢铁、纺织印染等行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和市级专业园区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3完成监察、监测、宣教、辐射、固废等标准化建设年度任务。
4根据国家、省《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要求,完成化工、造纸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完成汤阴亚新钢铁、内黄金星啤酒、安阳县新天河水泥公司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完成安阳卷烟厂、滑县中科辉煌、林州凤宝钢铁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验收。
5完成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环保验收。按照全省“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运营管理年”活动,规范医疗废物的分类、包装、收集、暂存、运输、处置、交接等各环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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