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加快推进县(市)基础测绘工作为实施“强县”战略提供测绘保障的通知
(哈规发〔2010〕20号)
各县(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中共哈尔滨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确定了“北跃、南拓、中兴、强县”发展战略,提出了“超越自我、再塑形象、奋起追赶、努力晋位,把哈尔滨建设成为现代大都市”的总体目标。为落实新的发展战略,实现发展目标,现就各县(市)加快推进基础测绘工作,为实施“强县”战略提供测绘保障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学习领会并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中要紧密结合本县(市)测绘工作实际,找准存在的问题进行思考研究,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在思想观念、精神状态、工作作风上全面实现“超越自我”,使本县(市)的测绘工作提升到一个新水平,开创一个新局面。
二、提高对基础测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充分认识到基础测绘是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是服务和落实“强县”战略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基础测绘成果完善并具有现势性才能保障项目建设所需,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强县”战略的实施。因此要从发展战略的高度来认识基础测绘的重要性。
三、依法管理和落实基础测绘工作。国务院颁布的《
基础测绘条例》已于2009年8月1日起施行。此前还印发了《
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国发〔2007〕30号),省政府印发了《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8〕105号)。根据国家和省的法规及文件精神,市政府印发了《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若干意见》(哈政综〔2009〕37号),经市政府同意,市城乡规划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哈尔滨市基础测绘中长期规划》(哈规联〔2009〕2号)等文件。这些法规、文件的印发和施行,都充分表明测绘工作的重要性,都在法律法规、制度政策、计划安排等各方面为依法加强对测绘工作的领导,依法落实基础测绘中的各项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政策保障。因此,各县(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承担起法定职责,切实抓好本县(市)的测绘统一监管和基础测绘规划及项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