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强化源头治理,确保从根本上取得实效
从源头加强治理,防止车辆超限装载货物是治超工作最为行之有效的措施之一。各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对辖区内重要货物装卸点、厂矿企业等源头的监督,规范公路沿线煤场、沙石料场等货物集散场所的管理,组织人员进驻货源企业,监督、指导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为车辆装载、配载货物,坚决禁止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场上路行驶。对源头治理工作不力的县(市)、区政府,市治超办应报请市政府下达限期治理通报,由监察部门跟踪问效,确保治理到位。
四、坚持严管重罚,确保行政、经济、法律三管齐下
治超工作一开始,省政府和全国治超办领导就定位为一场难度极大的攻坚战。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坚定不移的开展治理工作。参与联合治理的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职责,通过源头治理与路面治理相结合,固定检测和流动稽查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对查处的超限超载车辆和运输企业、货源单位进行严管重罚;对有恶意超限超载行为的,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进行处罚。市治超办要成立专门的督察队,全方位不间断地在全市范围内进行督导、检查,对源头没有把住或放任超限车辆过境的辖区政府,将采取行政、经济、法律三管齐下的处理措施,按照《新乡市治超工作与相关责任辖区政府(管委会)经济挂钩的实施办法》和《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新乡市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新政办〔2008〕225号),对有关责任人和单位严肃追究责任。
五、强化内部管理,确保执法人员素质提高
各超限检测站都设置在公路主要路段,直接体现政府执法部门形象。各单位要全面加强治超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打造一支素质高、作风硬、风气正的执法队伍。要把执法队伍和执法行为管理作为日常工作的重点,确保执法人员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一是要定期对治超执法人员进行培训考核,挑选精兵强将,对考试不合格,以及素质低下的执法人员要停职待岗,进行再次培训。二是建立退出机制,凡是没有取得执法资格的治超人员,不得从事一线治超执法工作;对于违法违纪者,一律开除执法队伍。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全体治超执法人员的思想作风教育,督促其严格遵守全国治超工作“五不准”和“十条禁令”等有关纪律规定,确保教育力度不减,管理力度不减,坚决杜绝违规执法行为和公路“三乱”现象,树立我市治超工作良好形象。
六、积极推进新设(迁)站点建设,确保按期建成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