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民安置效能监察方案的通知
(新政办[2010]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新乡市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民安置效能监察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新乡市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民安置效能监察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民安置领导责任,确保我市移民安置工作圆满完成,并力争进入全省先进行列,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民安置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文〔2009〕114号)、《河南省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民安置指挥部关于印发〈河南省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民安置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指文〔2009〕54号)、《中共新乡市委关于印发〈新乡市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移民安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文〔2009〕13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效能监察方案。
一、任务目标
根据省政府安排,我市将承担16885人的移民安置任务,从2009年10月开始启动,到2011年8月底前全部完成。在2009年8月底前完成试点移民961人安置的基础上,库区大规模移民分两批进行,第一批移民安置任务为6741人,移民安置点9个,从2009年8月开始,到2010年8月底前完成搬迁,年底前完成安置收尾;第二批移民安置任务为9183人,移民安置点12个,从2010年5月开始,到2011年4月底前完成搬迁,8月底前完成安置收尾。具体任务为:
辉县市移民安置任务为4937人,移民安置7个,其中第一批移民安置任务为2054人,移民安置点3个,第二批移民安置任务为2883人,移民安置点4个;
获嘉县移民安置任务为1937人,移民安置点4个,其中第一批移民安置任务为403人,移民安置点1个,第二批移民安置任务为1534人,移民安置点3个;
原阳县移民安置任务为4359人,移民安置点5个,其中第一批移民安置任务为1784人,移民安置点两个,第二批移民安置任务为1614人,移民安置点两个;
延津县移民安置任务为2562人,移民安置点4个,其中第一批移民安置任务为1622人,移民安置点两个,第二批移民安置任务为940人,移民安置点两个;
封丘县移民安置任务为3090人,移民安置点两个,其中第一批移民安置任务为878人,移民安置点1个,第二批移民安置任务为2212人,移民安置点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