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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制定严厉打击非法采矿非法占地“铁腕行动”的工作方案

  (二)强化措施 督促整改,(2010年4月1日-5月20日)

  市局要联合公安机动队重点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违法性质恶劣的大要案件,公开曝光,公开查处。各局也要选取一批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件公开曝光。对于在专项行动期间,顶风违法、拒不整改的要严厉打击;侵占耕地、基本农田的要坚决拆除;非法采矿存活决不能超过24小时。

  为保证“铁腕打非”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对打击非法采矿和信访化解,市局要成立专门的督察组对各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验收,第十次卫片执法督导验收按照《关于成立太原市国土资源局第十次卫片领导组的通知》要求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清理不彻底,制止不及时,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或者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要坚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因工作人员失误造成赴省进京的严肃追究,责任倒查。各局也要根据本地实际,采取交叉互查,专项督察等切实有效的手段,加强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整治成果。

  (三)深化治理 巩固成果(2010年5月21日-6月3日)

  专项行动工作内容涉及全年。要深入总结专项行动的经验,扎实推进动态巡查和查处打击长效机制建设,加大打击力度,继续巩固深化专项行动的成果。

  三、组织保障

  市局成立太原市严厉打击非法采矿非法占地“铁腕行动”领导组:

  组长  张宝玉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白托明   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桂生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献明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 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武世光   党组成员、监察支队长

  韩月和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庞胜奎   调研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监察支队,办公室主任武世光(兼)。

  各县区要立即成立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专门机构,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铁腕打非行动”既是一项重大的专项行动,也是以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要高度重视,做好行动安排,作到“七有”,即有时间、有组织、有阶段、有任务、有措施、有目标和有总结。要时刻警惕,切实保证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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