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工商系统2010年度“二十佳案件”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
(吉工商公字[2010]77号)
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
为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打造过硬的执法队伍,调动执法人员的积极性,拓宽执法领域,提升执法效能,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推动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办案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省局决定在全省工商系统开展2010年度“二十佳案件”评选活动。现将《吉林省工商系统2010年度“二十佳案件”评选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
1、吉林省工商系统2010年度 “二十佳案件”评选活动方案
2、吉林省工商系统2010年度 “二十佳案件”申报表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吉林省工商系统2010年度
“二十佳案件”评选活动方案
为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打造过硬的执法队伍,调动执法人员的积极性,拓宽执法领域,提升执法效能,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推动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办案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省局决定组织全省工商系统开展2010年度“二十佳案件”评选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评选范围
“二十佳案件”的评选范围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1日期间办理终结的行政处罚类案件。“二十佳案件”由以下类别组成:
1、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查处的经济违法违规案件 5 件;
2、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查处的经济违法违规案件 3 件;
3、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查处的经济违法违规案件 2 件;
4、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查处的经济违法违规案件 2件;
5、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查处的经济违法违规案件 2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