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全市2009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鹤政办〔2010〕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0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全市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社会防控火灾能力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促进工作,市政府决定对浚县人民政府等9个完成消防目标先进单位,山城公安分局等7个消防工作先进公安分局、派出所,丰鹤发电公司等10个消防安全管理先进单位和李桂英等17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再创佳绩。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为榜样,齐心协力,扎实工作,为加快两个构建,实现率先崛起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一○年三月八日
附件:2009年度全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完成消防目标先进单位( 9个)
浚县人民政府
淇县人民政府
市安监局
市卫生局
市财政局
市工商局
市文化局
市教育局
市质监局
二、消防工作先进公安(分)局、派出所(7个)
(一)消防工作先进公安(分)局(1个)
山城公安分局
(二)消防工作先进派出所(6个)
山城公安分局鹿楼派出所
山城公安分局春雷派出所
鹤山公安分局中山北路派出所
淇滨公安分局上峪派出所
浚县公安局城关镇派出所
淇县公安局朝歌派出所
三、消防安全管理先进单位(10个)
丰鹤发电公司
鹤壁迎宾馆
联通鹤壁分公司
鹤壁联华地王百货公司
浚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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