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09年度市农委系统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沪农委[2010]86号)
各有关企业:
根据市国资委《关于做好本市2009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度检查的通知》(沪国资委产[2010]79号)文的精神,结合我委实际情况,为做好2009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凡在2009年12月31日前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并已办理了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各类企业,应按规定进行年度检查工作。
二、检查时间
申办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度检查的企业于4月30日前,通过网络版上报市农委。
三、检查方法
(一)参加年度检查的企业可在市国资委网站(www.shgzw.gov.cn)下载“2009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度检查升级软件”。
(二)企业根据200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将有关指标录入登记系统的相关表式中,并通过登记软件的审核。
(三)各单位应专人负责,采用自查方法,做好企业及其下属各级企业的年度检查工作,将企业产权登记、应办未办、缓办和补办产权登记的数据汇总分析后,上报数据和分析报告。
四、检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