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沪农委[2010]93号)
各区县农委、安全生产监管局:
为切实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强化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兴机富民,保民平安,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农业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农机 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的通知》(农机发 [2009]4号)精神,决定在我市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农机 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现将《上海市“创建平安农机 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上海市“创建平安农机 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2、上海市“平安农机”示范区(县)、镇(乡)、合作社、村、户创建标准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1:
上海市“创建平安农机 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农业生产健康发展、农村社会和谐发展、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和农村文明建设。随着我市农业机械拥有量大幅增长,农机事故隐患日益突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更加严峻。为了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强化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兴机富民,保民平安,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农业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的通知》(农机发 [2009]4号)精神,决定在我市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安全、和谐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为目标,以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区县、镇、合作社、村和户为载体,以提高农机安全监管能力和农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为着力点,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农机安全监管网络,强化农机安全生产措施,夯实农机安全生产基础,构建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深入贯彻“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措施要求,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保障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