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建设局关于迅速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汕府建通[2010]58号)
各区县建设局,各安监站,各施工、监理企业: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迅速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粤建质函〔2010〕126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汕府办[2010]56号)要求,我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展施工安全大检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有关建设各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各部门切实履行施工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保障安全生产投入,提高施工安全生产水平,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依据
《
建筑法》、《
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施工安全规范标准等。
三、检查范围、对象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所有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点是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市政桥梁工程,以及工业园、开发区、城乡结合部的在建工程。
(二)检查对象:受检工程的有关建设各方和在建工程安全设施。
(三)检查内容:
一是按照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建筑施工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的工作要求,部署今年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