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五)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三、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为主,各级燃气主管部门组织检查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单位制定相应的大检查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组织实施。整个大检查分为二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4月5日-5月31日)。在燃气企业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各区县按属地管理,组织对辖区内燃气站点进行大检查;市建设局组织对市直燃气企业进行大检查,并对各区县燃气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做好迎接省、市有关部门督查的准备工作。
(二)第二阶段(9月15日-11月30日)。围绕确保国庆及“广州亚运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这一目标,对第一阶段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及时查缺补漏,确保工作落实,不留死角。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区县建设局要认真学习、全面领会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明电精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制订工作方案,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迅速开展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研究部署,带队深入基层检查,及时妥善处理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
(二)全面深入检查,强化监管执法。各燃气企业要按照通知要求,严格细致进行检查,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盲区和漏洞。各区县建设局要把安全检查与执法监管紧密结合起来,对非法违法和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的,要严厉打击取缔;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顿,限期将隐患整改到位。
(三)加强检查指导,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要加强检查指导,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深入开展;要认真分析研究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共性和难点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解决。对责任不落实、作风不深入、检查不认真,工作流于形式、敷衍塞责的,要通报批评,对因此导致较重大事故发生的,要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