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集中时间深入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垦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森工总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哈尔滨铁路局:
为了认真落实全省质监系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有效完成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分类监管、电梯专项整治和服务新农村建设等重点工作任务,省局经研究决定,在7月底以前集中人力、集中时间,深入推进以上重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严格执行。
一、关于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抓好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监察工作,全面落实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是预防特种设备事故的关键。为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推动落实使用单位主体责任。
(一)依靠宣传明确主体责任。要依据国务院《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
黑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有关规定,制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责任告知书》,下发到辖区内所有使用单位,并做好宣传工作,具体告知使用单位在设备购买、安装维修、使用登记、定期检验、日常维护和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法定义务和责任。要督促使用单位按照告知内容,切实做到依法使用特种设备,严格管理特种设备。要通过定期召开企业座谈会、组织到先进管理企业观摩、签订《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承诺书》等方式,促进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二)依靠创新促进责任落实。一要创新实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程师制度。各单位要积极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程师制度的试点工作,取得成熟的试点经验后全面推广。要通过实行安全管理工程师制度,监督、指导安全管理工程师有效履行职责,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二要创新实行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标准化制度。各市地局(行业系统)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范》,明确使用单位在特种设备购置、登记、使用、维护、检验、报废等各个环节的义务、责任、工作方法和工作要求,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的设置、档案管理、相关台账、管理制度、现场管理等做出具体规定。要通过会议宣贯,现场服务、指导等方式,督促使用单位严格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范》,有效推行特种设备标准化管理,保障主体责任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