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落实整治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将整治工作从质监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成立地方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安监、房产住宅等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依靠部门联合、监检联动,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力度,推动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二是搞好宣传动员。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及相关要求,动员、鼓励全社会广泛参与,有效监督电梯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三是周密安排部署。各单位要研究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召集电梯使用单位、维护保养单位对方案进行宣讲,督促各电梯使用和维护保养单位认真落实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要求。四是指导自查自纠。要指导电梯使用单位、维护保养单位及时统计上报电梯底数情况;督促电梯使用单位、维护保养单位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五是认真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主要任务有两方面,一方面要检查验证电梯使用、维保单位自查出来的问题是否切实整改并达到要求,有没有自查未能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新老问题都要按照程序要求下达安全监察指令并指导督促整改到位;另一方面,要在使用单位、维护保养单位上报电梯基本底数的基础上,集中人力、集中时间对辖区内电梯进行全面的拉网排查,确保全面、准确的掌握电梯底数,切实做到监管无盲区、整治无死角。六是严格监督整改。对于整治中发现的隐患及问题要实行整改销号制度,落实使用单位的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以及监察机构的整改监督人,定期复查使用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对拒不整改和难以整改的重大问题要请示当地政府协调解决。
(四)建立长效机制。对于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分类归纳整理,认真分析造成问题直接原因、间接原因和根本原因,对照产生问题的原因查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检验检测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出台相应的规范性文件予以解决。各单位要在整治结束后,制定下发有关管理规定,切实解决整治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一要联合房产住宅部门下发居民楼电梯的安全管理规定,解决居民楼电梯“反响强烈、没人管、管不好”的问题;二要联合安监、公安等部门下发娱乐场所电梯安全管理规定,解决“不服管、不好管”的问题;三要结合省局“黑质技监函发[2010] 96 号”文件要求,制定下发维护保养工作管理规定,有效解决维护保养“不及时、走过场”,以及异地维保单位软硬件条件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等有关问题。
四、关于服务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