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快递市场规范经营和通信安全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平顶山市快递市场规范经营和通信安全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平顶山市快递市场规范经营和通信安全
执法检查实施方案
为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009年10月1日实施),进一步规范快递市场的经营行为,维护国家通信秘密和公民通信安全,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快递市场规范经营和通信安全执法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平顶山市快递市场规范经营和通信安全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任组长,市工商局局长、市邮政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旅游局等有关部门的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邮政局,市邮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寄递企业自查和排查,引导有关企业、个人自觉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规范揽收寄递各类物品的经营行为,加强通信安全和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寄递运输爆炸物品、生物化学品、放射剧毒物品及违法违规经营犯罪行为,防止发生通信安全事件。
三、方法步骤
本次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分3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4月15日-4月20日)由市邮政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配合,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等多种宣传形式,在全市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
河南省邮政条例》,提高社会各界对邮政法律、法规的认知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0年4月21日-4月30日)全市各寄递企业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围绕第三阶段的检查重点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2010年5月1日前上报市快递市场规范经营和通信安全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寄递企业要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确保规范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