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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快递市场规范经营和通信安全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5月1日-5月20日)由市邮政局、市国家安全局、市工商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寄递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并对寄递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验收。检查重点:1.寄递企业是否严格按照国家邮政局《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试行)》和《寄递企业收寄物品安全管理规定(试行)》要求进行收寄作业。2.寄递企业是否按规定对寄出平顶山的物品进行严格登记,并认真填写寄件人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等信息。3.寄递企业办理物品寄递时是否严格执行当面开箱验视制度;对拒绝验视和不能确定安全的可疑物品,如机电装置、不明金属、不明气体或液体的密封装置,类似面粉、化肥的粉末和类似肥皂状可疑物品,是否严格执行不得收寄的规定。4.《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后,寄递企业是否按照国家邮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取得经营许可并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已取得经营许可并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的寄递企业,是否存在从事邮政企业专营业务情况。5.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寄递企业,是否有报关数据资料。6.外商投资快递企业是否存在经营信件类国内快递业务情况。
  四、部门职责
  (一)市邮政局:牵头负责快递市场规范经营和通信安全执法检查的开展工作,加强邮政企业收寄物品的安全管理,强化对所属单位的监督检查。负责向全市各寄递企业及社会各界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宣传普及工作。
  (二)市工商局:负责依法查处超范围经营的寄递企业、个体以及无证经营或未取得经营许可的寄递企业。
  (三)市公安局: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本次专项检查整治工作,对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阻挠、暴力抗法等行为进行处置,确保执法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市国家安全局: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对全市邮政企业和各寄递企业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
  五、具体要求
  (一)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快递市场规范经营和通信安全执法检查工作牵扯面广、涉及单位多,各有关部门要在市快递市场规范经营和通信安全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积极主动,各司其职,整体作战,共同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发挥部门优势,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督查,落实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对思想上不重视、行动迟缓、责任不落实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对非法违规经营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严厉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寄递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确保寄递特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寄递企业要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消除物流货物揽收及运输途中汽运配载物品存在的漏洞和安全隐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类流通渠道寄递物品的安全监管工作。同时,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企业员工识别各类危险品的能力,组织反恐演练,提高发现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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