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施成品油、天然气价格改革。贯彻国家天然气、成品油价格改革方案,理顺天然气、成品油价格;探索天然气冬夏季节差价,促进资源的节约使用与合理开发。
(三)积极推进水价改革。提高城市供水管网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建立水资源费与自来水价格的联动机制。研究水利工程供水价格“以工补农”的具体方式,理顺水利工程供非农业用水价格。适当调整城市供水价格,推进城市二次供水收费并入城市供水价格。积极探索和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完善非居民用水超定额加价制度。
(四)加快环保收费改革。完善污水处理收费管理制度,适当提高污水处理费标准,建立污水处理补偿与污水处理量挂钩机制。探索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
(五)继续推进供热价格改革。积极推进以表计量收费,完善煤热价格联动办法。
三、完善价格监管措施
(一)大力推进清费治乱减负。继续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督促已出台各项收费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优化企业经营环境。规范资产评估、司法鉴定、计量检定、档案保管、客运等各类服务性收费。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对各部门收费项目、标准进行逐项审定并重新公布,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游览参观点门票及景点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管理。整顿民用爆破器材流通环节价格秩序。
(二)改进民生收费管理。全面清理涉及居民用水、用电、用气等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垄断性经营服务收费。加强有线电视收费监管,规范有线数字电视收费,清理取消涉及有线电视用户开通、使用过程的不合理收费。继续稳定各级各类公办学校收费,切实加强幼儿园、民办学校和殡葬收费监管。
(三)加强医药价格监管。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和新医保药品价格政策,科学合理制定未列品种规格价格;制定和规范招标采购药品价格政策;探索和完善药品托管制度;建立药品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研究制定基层医疗单位药品加价政策;探索药品差别差率办法。改进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方式,实行分级定价;拟适当放宽一次性医用耗材的价格管理,制定可收费的一次性卫生材料目录。推进地方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设立药事服务费,以及医疗服务定价方式的改革。
四、强化价格监督检查
(一)开展价格专项检查。继续开展涉农价格收费检查,重点加强对化肥价格,粮食、烟叶收购价格的检查,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加强行业协会、质量检验检疫、交通运输、涉企等价格监督检查,减轻企业负担。适时组织开展电力、成品油、天然气价格和环保收费重点检查,落实价格改革政策。深入开展医药价格、教育收费和法院收费专项检查,突出对试点医疗机构医药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越权制定教育收费政策,以及违反规定收取诉讼收费进行重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