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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2010年价格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加强反价格垄断工作。健全反价格垄断执法机构,整合执法资源,充实执法力量,提高执法能力。密切关注价格垄断行为多发易发领域,重点打击价格卡特尔,严厉查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中的价格垄断行为。

  (三)引导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推进价格诚信建设,依法查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健全价格应急机制,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突发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推动明码标价向明码实价转变。

  (四)深入推进价格公共服务。加强分类指导,拓展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模式。注重培育典型,加强新闻宣传,把“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打造成系统工程、民心工程、品牌工程。

  (五)大力推进价格举报工作。完善价格举报制度,分析价格举报的特点和规律,明确工作方向和重点,加强案件督办,提高价格举报工作质量。热情受理群众投诉,耐心解答群众疑问,及时告知案件办理结果。加快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五、加强成本调查监审工作

  (一)做好农产品成本常规调查工作。优化调整农产品成本调查样本设置,研究完善劳动日工价的核算方法。

  (二)强化成本监审工作。重点加强对公用事业、垄断行业的成本监审,适时开展定期监审;完善成本监审工作制度,推进成本监审工作的规范化进程,加强成本监审档案管理。

  六、夯实物价工作基础

  (一)加强价格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国内外市场重要商品价格变动,加强价格监测调查巡视工作,充分发挥实时价格应急监测调查系统作用,进一步提高价格监测预警水平,不断提高价格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开展“十二五”重大价格问题研究。研究“十二五”时期价格改革、调控和监管的主要目标和基本思路,重点做好资源价格改革“十二五”规划。

  (三)改进物价宣传。逐步建立和完善价格主管部门新闻发言人制度和互联网价格信息员制度;会同宣传部门和主要新闻媒体,做好重大价格政策、应对突发事件和调整公用事业价格的宣传工作。

  (四)加强价格法制建设。推动成本监审、价格鉴证、价格监测等方面的价格法规建设。指导全省开展价格法制宣传工作。做好价格行政复议和价格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组织价格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工作。逐步建立重大价格违法案件披露制度和价格监督检查建议函制度。深入开展价格行政执法督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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