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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2010)


  八、各市要在4月14日16∶00时前将汽、柴油调价方案的执行情况、市场价格情况和存在问题书面报告省物价局服务价格处(传真电话:0551-2650361)。

  九、调整后的价格自2010年4月14日零时起执行。

安徽省物价局

2010年4月13日

  附件1:安徽省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单位:元/吨、元/升

吨价

90#乙醇汽油

93#乙醇汽油

97#乙醇汽油

0#柴油

-10#柴油

8225

8719

9212

7485

7934

升价

90#乙醇汽油

93#乙醇汽油

97#乙醇汽油

0#柴油

-10#柴油

6.14

6.56

6.95

6.46

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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