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北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果蔬菜禽肉等重要农产品市场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的通知


  (二)加大国家禁止销售和限制使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的查禁力度。加强对农资经营企业的巡查,一经查实农资经营企业有违法经营国家禁止销售和限制使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的行为,坚决予以严厉查处。

  (三)加大对坑农害农、侵害农村消费者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适时曝光典型案例,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三、强化各项制度,落实工作责任

  各地要强化和落实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责任,推广有关合同示范文本,督促、指导市场开办单位与场内经营者签订责任书,明确双方责任与义务。认真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等制度;实施水果、蔬菜、禽肉类产品生产企业和种植养殖基地与市场销售摊点的“场厂挂钩”、“场地挂钩”、“挂牌经营”等管理制度,完善上市商品质量安全保障和责任追溯机制。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市场疫情应急机制,强化防控工作责任,落实防控措施,一旦出现疫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疫情通过市场扩散蔓延。

  四、加大维权力度,保障安全消费

  各地要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12315中心要确保电话畅通,认真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加强市场开办主体和场内经营者信用分类监管,完善市场商品质量预警机制,树立规范经营典型,加强宣传引导,增强市场风险防范意识和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五、加强协作配合,增强执法合力

  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搞好上下、区域、职能机构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形成有效联动工作机制。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农业、卫生、质检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及时发现和掌握市场中存在的商品质量问题,涉及生产领域的,及时通报有关主管部门,发现案件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移交。加强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市场商品质量不断提高。

  各地要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创新和完善工作机制,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将突击性、专项性整治向日常化规范监管转变,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水平。要认真落实市场监管信息报告制度,对市场检查中发现水果、蔬菜、禽肉等农产品有重大质量问题和高毒高残留农药进入流通领域的,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工商局。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