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直通”式通关:对本市出口货物由企业就近办理申报、查验及放行手续。在查验机构加施封志后,由符合监管条件的物流车队运输至常州港,办理货物出运手续。进口货物在运抵常州港后,经查验部门查验、核销转关单、加施海关封志后,由符合监管条件的车队运输至各点监管场所,企业在各点办理申报、查验及放行手续。
(3)“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积极提供对海关B类以上企业申请的南京海关关区内区域通关业务;积极创造条件,扩大海关A类管理企业覆盖面,进一步推动A类及以上企业在南京关区以外的区域通关业务;在现有海关申报系统支持的进出口业务范围内,积极提供常州海关及各办事处之间的隶属海关内的区域通关业务。
2.积极推动监管创新与优质服务。进一步推行进口舱单提前确认操作,实现“进口提前申报,货到快速放行”,积极探索“无纸化通关”,加快推动“诚信通关、分类通关”,为信誉好、进出口量大的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通关服务。进一步创新陆运、水运货物联动监管模式,推行“跟踪检疫”、“视频监管”和“联合查验”等监管模式,完善“口岸延伸,直通放行”的检验检疫模式。继续强化“5+2”全日制和24小时预约通关制度,缩短审批时限,畅通“绿色通道”,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通关服务。
3.进一步增强口岸功能和物流平台。加快录安洲港区建设,增强码头作业和集装箱运输能力,加紧规划建设港口物流基地和产业集聚区。积极推进常州机场空港口岸临时开放和对外开放,培育、促进空港口岸物流产业集聚。进一步整合海关直通点与常州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功能,加快构建以水港、空港口岸为龙头,以常州出口加工区和武进出口加工区为依托,以海关、国检等查验办事机构为支撑,以直通点、铁路口岸为疏导的常州口岸物流体系。积极创造条件,拓展多式联运,延伸进出口货物分流、分拨业务。
4.建立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口岸服务与联系协调制度。进一步发挥口岸管理与查验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口岸部门与各辖市区及开发区互动合作,积极参与和支持重点企业发展与重大项目建设,变“事后”服务为全过程、全方位、主动高效、个性化服务,努力提供“及时、有效、积极、准确”的政策咨询与信息服务,进一步增强口岸服务的功效和作用。
5.积极探索跨地区、跨区域口岸合作。进一步加强常州口岸与上海海港、空港等口岸的联系与合作,建立更加稳固可靠的合作关系,积极争取为企业跨地区转关创造便利,简化通关环节,缩短通关时间,降低通关成本,拓展更大空间,全面优化常州口岸通关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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