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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六)扶持重点产业聚集区加快发展。以铁西装备制造业聚集区、东部汽车产业聚集区、浑南电子信息产业聚集区、航高基地民用航空产业聚集区、沈北农产品深加工产业聚集区和于洪区、辽中县产业配套区建设为重点,培育一批特色鲜明,产业体系较为完整的千亿元产业集群。加快铁西装备制造业聚集区建设。加快建设机床、汽车及零部件、现代建筑、电气和医药化工五大千亿元产业集群。加快东部汽车产业聚集区建设。以大东区及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为重点,推进华晨“东扩”战略和汽车城整体建设,加强汽车及零部件配套体系建设,打造“汽车千亿元俱乐部”。加快浑南电子信息产业聚集区建设。以浑南新区为主体,在浑南西部产业区集中建设融软件研发、外包服务、系统集成、动漫制作为一体的软件动漫产业聚集区;在浑南东部产业区集中建设融医疗设备、IC装备、数字终端设备、物联网及设备制造、自动控制设备为一体的电子信息产业聚集区。加快航高基地民用航空产业聚集区建设。加快南部航高区、北部通航产业园两个民用航空产业园区的建设步伐,培育一批支线飞机、通用飞机总装及零部件制造骨干企业,打造我国重要的民用航空制造业基地。加快沈北农产品深加工等千亿元产业聚集区建设。加快将沈北建设成全国最大的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基地,打造以手机为主导的千亿元光电信息产业集群。加快产业配套区建设。于洪区重点推进国际特种机床装备城建设;密切配合铁西装备制造业聚集区需求,推进为重矿、输变电等装备产业服务的基础配套产业体系及园区建设。辽中县利用近海经济区的地理优势,重点建设铸锻生产基地、装备配套产业基地、机泵阀产业集群和模具产业集群。加快推进我市符合条件的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区和重点省级开发区升级工作。

  二、加快企业技术进步,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七)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力度。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加快工业技术升级。充分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老工业基地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的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积极向国家申报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项目,争取国家和省资金支持,加快“两化”融合,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高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实施重点行业信息化试点示范工程,在大型骨干企业信息系统外包服务、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服务、移动电子商务等领域,选择建设条件完善、技术方案成熟、产品市场前景好、企业承担能力强的项目,进行试点示范应用。同时要利用中央预算资金扩大对东北老工业基地中央企业支持比例的机遇,加快推进驻沈中央企业改造重组步伐。组织和筛选一批企业和项目,积极争取国家装备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支持,推进装备制造重点企业技术改造和兼并重组。

  (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我市人才优势,建立健全鼓励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谋划一批技术创新和高技术产业化项目,积极申报国家高技术产业化专项,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在先进装备制造、信息产业、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积极参与和争取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及创新能力建设专项。加强与国家的配套联动,精心组织实施我市承担的高档数控机床、IC装备、重型燃气轮机等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支持企业、高校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国家重点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国家科技创新平台,完善特高压变电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等创新能力平台建设。发挥高校人力资源优势,鼓励高校知名专家、学者参与市委、市政府重大项目的论证,提供专业技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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