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快沈阳经济区建设,推进区域经济发展
(十三)全面启动城际连接带建设。编制和实施《沈阳经济区城际连接带发展规划》及《沈阳经济区城际连接带空间布局规划》。加速推进沈铁城际连接带建设,重点规划建设蒲河新城、新城子新城、清水台新市镇。加速推进沈抚城际连接带建设,重点规划建设沈抚新城。加速推进沈本城际连接带建设,重点规划建设航空新城、佟沟新城、姚千户新市镇。加速推进沈辽鞍营城际连接带建设,重点规划建设铁西产业新城、细河新城、近海新城、浑河新城、沙河新城。加速推进沈阜城际连接带建设,重点规划建设永安新城、新民新城、胡台新城、大民屯新市镇、兴隆堡新市镇。加速推进沈阳北部地区的法库新城和康平新城建设。通过沈阳经济区城际连接带建设,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
(十四)大力推进沈阳经济区一体化。深化沈阳经济区体制、机制改革,加速推进沈阳经济区商贸流通一体化;积极推进沈阳经济区户籍管理一体化;积极推进沈阳经济区八城市工商管理一体化;推进沈阳经济区房地产市场一体化;推进沈阳经济区保险市场一体化、产权市场一体化和资本市场一体化;推进沈阳经济区人才交流、劳务就业、社会保障一体化;建立科技工作联动机制和区域科技创新体系;推进旅游教育、技能培训、人才服务一体化。
(十五)加强区域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按照土地利用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要求,建设连接沈抚、沈本、沈辽鞍营、沈铁和沈阜五大城际连接带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推进交通一体化。加大力度推进沈抚铁三市通信一体化,积极配合省通信管理局做好向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汇报沟通协调工作,争取早日实现沈抚铁三市024电信区号共享。加强八城市在污染减排、生态建设、污染防治、环境监测、环境科研和环保产业等方面的合作。
(十六)制定各项政策措施完善区域合作机制。积极争取国家、省对沈阳经济区的政策支持,开展综合配套改革,研究制定推进沈阳经济区城际连接带建设的土地增减挂钩政策,制定推进沈阳经济区城际连接带建设的相关财政税收、金融政策,制定推进沈阳经济区城际连接带建设的新城和新市镇机构设置方面的相关政策,制定推进沈阳经济区城际连接带重点产业园区和集群建设,推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制定推进沈阳经济区商贸流通、环保、房地产、人才、旅游、社会保障等方面一体化的相关政策,做好沈阳经济区城际连接带建设的融资工作,建立完善的资金运作体系。全面促进沈阳经济区发展建设。
五、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全面振兴创造条件
(十七)加快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开展“十二五”沈阳市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铁路方面,推进铁路组网和线路完善工程,加快哈大客运专线、京沈客运专线、沈丹客运专线、新沈阳南站、沈西工业走廊出海铁路等项目建设;地铁方面,完成地铁一、二号线及延长线工程,推进四、九、十号线项目建设;城际铁路方面,规划城市间轨道快速交通系统,推进沈铁、沈彰、沈辽鞍等城际铁路项目建设工作;公路方面,完善高速公路网建设,推进城市间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及连接工程,开展沈铁、沈抚、沈本、沈彰、沈阜、沈辽鞍营连接带等项目建设;城市道路方面,启动城市道路快速系统和专用道路建设,实施新南北快速干线建设,改造城市桥梁和市政道路,缓解交通拥堵问题;机场方面,推进实施桃仙机场三期改扩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