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优化能源结构。积极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重点推进沈抚连接带热电厂、浑南热电厂、于洪热电厂、沈北热电厂和金山2×300MW级“污泥掺烧”等热电项目建设。加快发展风力发电,“十二五”期间,风电装机总容量达到100万千瓦。在条件允许的地区,继续推广使用水(地)源热泵供暖系统。充分利用沈北地区独特的地质条件,合理开发地热资源。积极推广使用燃气汽车和电动汽车。加快太阳能热水、采暖及太阳能光伏发电示范推广。加快城市电网变电站布点及走廊通道的建设,解决电网供电的薄弱环节;推进智能电网建设试点工作;做好农村电网完善工程建设。
六、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大力发展绿色经济
(十九)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能源,重点支持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小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建设。强化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监管,严把万元GDP能耗、化学需氧量排放及二氧化硫排放量等约束性指标,从源头上消除高耗能、高污染。积极发展静脉产业和再制造业,全面推进国家现代环保产业园、生态工业园建设;全面推进行业、企业、城市、社区低碳经济发展试点。积极推广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以能源、原材料、装备制造和农产品加工等行业为重点,加强工业污染点源总量控制,大力推广和普及应用节能技术产品。加强公众健康和改善人居环境,积极倡导节约型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大力发展绿色经济,组织实施一揽子惠民工程,全面推进国家环境建设样板城和国家生态市创建工作。
(二十)加强环境污染治理。继续深入开展辽河污染治理,开展辽河治理工程,实现辽河干流水质主要污染物指标稳定达到Ⅳ类标准,支流河水质得到持续改善,城市段全面实现景观化目标。全面推进蒲河流域综合治理,完善蒲河流域污水处理厂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流域集中污水处理率达到75%以上,消灭劣五类水质。全面实行污水、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本着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推行雨污分流、中水回用,垃圾分类回收、清洁焚烧等设施建设,全面改善城市人居环境。
(二十一)加强农村环境建设。对重点流域、重点地区的乡镇、村屯环境全面进行综合治理,大力推广清洁能源、新能源,推广城镇集中供热。加强农村地区的工业、农业园区化建设,实行园区环境集中治理。全面进行村镇绿化、沟塘治理、流域生态恢复,清理“三堆”,控制畜禽养殖污染,实施生态农业,大力降低农药、化肥施用量,控制面源污染。
七、着力解决民生问题,加快推进社会事业发展
(二十二)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坚持扩大就业和稳定就业“两手抓”。全面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定就业局势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沈政发〔2009〕10号),充分释放政策效能,稳定就业局势。继续开发公益性岗位,重点围绕家政、居家养老、助残护残等社区服务,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开展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不断完善创业政策、解决创业资金和提高创业能力;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加强创业意识教育,积极组建和引导建立创业服务机构,为各类创业人员创业提供咨询和指导;做好落实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通过人才市场的多种业务进行人力资源配置工作,拓宽大学毕业生的就业渠道,引导大学生面向农村和基层就业;着重做好“4050”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特困家庭成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等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不断完善市场就业机制,建立城乡统一、平等竞争的劳动力市场,逐步消除就业歧视。完善就业困难群体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绿色通道,办好大中专毕业生、残疾人、农民工、退伍军人求职窗口,免费提供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一站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