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积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结合沈阳实际逐步落实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适当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积极推进农村新型养老保险试点。加快扩大医保覆盖面,提高医保待遇和服务管理水平,调整完善医保政策体系,全面加强医疗管理服务。做好失业保险基金的使用和扩面征缴工作,强化减负稳岗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工作,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基本生活。全面贯彻落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抓好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落实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切实解决特困群体看病难问题。推进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完善居家、机构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积极推进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社区就业、养老助残、文体活动等服务功能。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将被征地农民中的适龄人员纳入城镇从业人员养老保险。研究制定和完善我市工伤保险政策制度,抓好工伤保险扩面工作,逐步将相关人员纳入社会统筹。
(二十四)促进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切实推进素质教育。建立和完善对受教育者的多元评价体系,增加社会教育内容和实践活动。结合城市发展需要,规划全市中小学校布局,加强校舍安全工作,推进中小学校素质教育基地建设。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力度,对贫困和涉农专业学生实行免费中职教育,制定扶持政策,鼓励社会参与和举办职业教育,加快技能型人才培养。推进高中标准化建设,改善高中办学条件,使进入普高的适龄学生全部享受优质教育。突出地方高校特色,加强市属高校建设。将在沈高校发展纳入全市发展规划,采取切实措施支持在沈高校发展,提高我市高等教育水平。建立有效机制,充分发挥在沈高校优势,全面服务于沈阳振兴。
推进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构建满足城乡居民需求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成乡镇卫生院、县医院的标准化建设;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制度;继续抓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积极探索公立医院改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人口出生缺陷率。
大力发展公共体育事业,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发挥各级政府在全民健身运动中的导向作用和服务功能,逐步完善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屯)四级全民建设服务网络,加强城乡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全面开展有沈阳特色的全民健身运动,实现全民健身规范化、科学化。
八、继续深化改革开放,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二十五)深入开展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突出我市在沈阳经济区中的核心地位和引领作用,全面启动我市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科学制订全市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方案。以新型工业化为主题,本着发挥我市优势、试点先行、先易后难的原则,制订全市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方案,并分步实施综合配套改革工作。在全市开展综合配套改革的专项试验。选择合适区域开展现代装备制造业体制创新试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验、金融改革创新试验等专项改革试验。挖掘和培育专项改革试点。按照突出优势、扬长避短的原则,依据各区、县(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选准改革突破口,进行专项改革试验,以改革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全市综合配套改革提供成功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