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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规划局关于规划系统开展解难题促转变上水平活动安排的通知

天津市规划局关于规划系统开展解难题促转变上水平活动安排的通知
(规业字〔2010〕100号)


全系统各单位、机关各业务处室:
  为加快推动重点规划建设项目早开工早建设,充分发挥规划的龙头、保障作用,根据市委市政府“解难题、促转变、上水平”的总体要求,决定在全系统开展“解难题、促转变、上水平”活动。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市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解难题、促转变、上水平”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不断提高规划审批服务效率,确保新一批重点规划建设项目早开工,努力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规划保障和服务。
  二、组织领导
  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解难题、促转变、上水平”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尹海林局长担任,春梅常务副局长负责日常组织推动工作。鲁承斌、郭凤平、郑嘉轩、沈磊、刘荣副局长和办公室、业务处、总体处、详规处、建管处、市政处、保护处、法监处、法研处主要负责人为组成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综合协调组、建设项目服务组、对外宣传组。
  综合协调组:业务处牵头,负责活动的综合协调工作。
  建设项目服务组:建管处、详规处牵头,负责综合协调项目审批管理,提供规划策划指导。
  对外宣传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内外宣传相关工作。
  三、工作措施
  坚持“服务促发展、服务促转变”的理念,加大对重点建设项目帮扶力度,促进大项目好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提高规划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
  (一)梳理一批力促开工确保落地的项目。围绕新一批170项重大项目、民计民生项目、第六批重大工业项目、交通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第四批自主创新产业项目和第五批区县重大项目,对能有效推动经济增长的重大规划建设项目、有利于提升我市整体城市形象的代表性项目,实施重点推动。按项目策划实施程度进行整合分类,逐一制定促进措施,有针对性进行服务;将已确定规划方案的列为力保开工项目,重点帮扶。
  (二)制定一系列重点项目服务措施。在重点规划建设项目十六条保障服务措施的基础上,各单位都要结合实际制定推动落实措施,促进一批规划成果的转化。同时,继续优化简化审批管理程序,研究拟定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办理简易程序,整合审批管理环节,简化审批管理要件,压缩办理时限。
  (三)深化“一个平台”管理机制。通过城乡规划管理系统(一网通),实现受理审批事项的全市联网、规范管理、统一标准、全程监控、工作平台共用、信息资源共享和审批成果的实时公开。对重点建设项目审批情况及时沟通,需由市局会审会研究的,当日上报、当日研究、当日审批。市局要通过平台及时了解监督重点项目立案办理情况,适时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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