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和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
(宁价费发[2010]12号)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你厅报来《关于申请重新核定管理咨询师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函》(宁人社函[2010]39号)收悉。根据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注册环保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599号)和《
关于重新核定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3059号)精神,现将重新核定的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和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复函如下:
一、核定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考试费为每人每科70元,专业考试费为每人每科75元;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基础考试费为每人每科70元,专业考试费为每人每科75元。
二、核定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费标准为:《企业管理咨询实务》每人70元,《企业管理咨询案例分析》每人75元。
三、考试收费标准,包括国家收取的考务费和在我区组织报名、租用考试场地、阅卷以及聘请监考人员等费用。
四、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是考试收费的主体,收费前须到自治区物价局办理、变更《收费许可证》,收费时使用自治区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收费收入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考试工作中的各项支出,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执收单位应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加收其他任何费用,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此收费标准自二0一0年四月一日起执行。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核定新增执业资格考试和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宁价费发[2007]147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