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盐政办发〔2010〕4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盐城市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四日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盐城市委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盐委〔2010〕8号),设立市政府办公室,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挂市政府研究室牌子。
一、职责调整
(一)强化服务职责,加强应急、督查、调研和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
(二)增加指导、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等工作职责;增加负责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的规划、管理和组织建设工作。
(三)将市口岸管理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市政府办公室,不再管理市无线电管理处。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承办市政府组织的重大活动。
(二)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办理市政府的日常公文收发工作。办理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家机关、省政府及省级机关发送市政府的公文。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指导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的公文处理工作。
(三)负责起草市政府领导同志工作所需的各类文稿。
(四)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要求,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市、区)的工作。
(五)协助市政府组织实施市政府会议决定事项,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对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负责市委、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协助处理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