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辽府办发〔2010〕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驻市各中省直单位:

  《201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一0年四月二十七日

  201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紧密围绕经济建设,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注重工作实效,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一)对政府投资项目要实行公示制度。公开工程项目,公开招投标情况,公开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保证公共投资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透明。

  (二)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救灾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有关规定进行公开。详细公开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及城乡社会救助等情况,保证保民生、保稳定措施的落实。

  (三)各县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一次认真排查,针对薄弱环节进行认真总结和分析。对应公开不公开的,要查找原因并及时整改,确保政务公开取得实效。

  (四)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继续清理审核行政权力,编制职权目录,绘制行政职权流程图,及时向社会公布,为建立电子监察系统、全面实行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动态公开奠定基础。

  二、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五)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依申请公开受理机制、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沟通协调。

  (六)不断完善监督保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社会评议、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定期进行考核、评议。严格落实年度报告制度。认真做好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全面落实。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