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热源能力建设。按照我市区域供热规划,集中发展以热电联产和大型区域锅炉供热为主,形成科学合理的热源结构。做好项目立项、审批、建设等工作。
(二)加大老化管网改造力度。重点对使用年限15年以上、存在安全隐患、腐蚀严重的供热管网及居民住宅楼地沟管网进行改造。
(三)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步伐。优先改造难以动迁、最急需改造的、临街的楼房以及其他具备条件的既有建筑,暂时不能改造的应在门窗、楼顶等方面采取保温措施。
(四)逐步实施供热计量。公共建筑要率先实施供热计量改造,并实施供热计量收费,新建建筑工程要与供热计量设施安装同步,供热计量设施安装要与供热计量收费同步,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要与供热计量改造同步。
(五)着力解决小锅炉弃供难题。搞好摸底排查基础上,制定小锅炉撤并计划。有计划地对市区建设年代较长,设备老化严重,供热保障能力低、投诉率高,在区域锅炉房供热范围内的分散小锅炉进行撤并并网改造。未在供热区域范围内的,要加大协调、调度和监管力度。
(六)鼓励发展新型清洁热源。选择利用适合本地实际的清洁热源,积极推广热泵技术,开发使用地热能、太阳能、水能等清洁能源。制定相应的电价优惠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区域使用电采暖。
(七)建立和完善困难群体的供热保障体制。把城市困难群体冬季供热保障工作纳入工作日程,与社会保障工作统筹考虑,积极研究制定困难群体供热保障政策,逐步完善城市困难群体的供热保障机制。
(八)深化供热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坚持市场化方向,深化供热行业体制改革,制定针对供热行业市场化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各项措施。科学设置监管机构,建立专业执法队伍,完善行业管理法规政策体系。逐步建立供热市场的准入退出机制、供热质量评价机制、供热企业等级评价机制和供热质量保证金制度。建立供热信息化监管平台,强化监管手段和措施,提高行业管理水平。
五、优惠政策
(一)在实施“暖房子工程”项目范围内,改造项目享受吉林省统一的棚户区改造政策,规划、土地、消防、人防、环保、城管监察、市政维护、洮北住建等部门和所属单位所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免收;经营性收费收取不得超过规定标准的一半。所需建设用地享受公益事业用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