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及时做好汛前准备工作。按照责任制落实到位、预案方案修订完善到位、汛前检查整改到位、险工隐患处理到位、防汛物资队伍准备到位、通讯和信息保障到位“六个到位”的要求,4月底前全面完成汛前准备各项工作。适时开展乡镇负责人防汛抢险知识培训。
(二十)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各县区要围绕组织领导、工作队伍、保障措施等方面,以防洪保安和供水安全为核心,突出抓好值守、会商、调度、响应、评估五个环节,突出抓好能力、队伍、制度等三项建设,不断提高应急管理能力。
(二十一)加快信息化建设。推进防汛抗旱指挥调度系统建设,建成城市防洪调度系统,加快县区防汛异地会商系统建设步伐,推进小(1)型水库雨水情自动测报系统建设。
七、深化水利改革,强化水利工程管理
(二十二)深化水管体制改革。继续推进霍邱县、寿县、裕安区、叶集试验区、城西湖闸管理所水管体制改革,10月底前基本完成,11月底前组织验收。其他县区要开展水管体制改革巩固年活动,重点抓好“两费”足额落实、人员分流安置和社会保障的落实,并将水管体制改革向小型水利工程、基层水利单位延伸。适时推进市水电工程队等建筑企业改制改革工作。
(二十三)实施河道采砂综合治理。认真贯彻《
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3号),配合做好淮河禁采工作。3- 4月组织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治理,全市统一行动,坚决打击非法采砂、违规乱采,实现科学规划、禁采有序、状态可控,确保饮水安全、河势稳定、防洪和通航安全。
(二十四)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开展全市水利工程普查,强化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严格审查水库周边项目的开发利用规划。3月底前开展堤防专项治理活动,重点对淠河、史河堤防等违章设障、违章耕植、乱搭乱建进行集中清除整治。开展争创水利工程建设“禹王杯”活动,推进水利工程规范化管理达标建设,力争有10家单位获省一级管理单位。加强水利多种经营,水利多种经营收入增幅不低于10%。
八、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指导水利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十五)组织开展“能力建设突进年”活动。按照建设学习型机关的要求,在全市水利系统组织开展“能力建设突进年”活动,加强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营人才队伍建设,千方百计引进高层次人才、亟需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巩固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为2012年验收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