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以贯彻实施
《廉政准则》为契机,坚持结合实际、整体推进、突出重点,着力解决涉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着重解决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违反规定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选拔任用干部、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以及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等问题。同时,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选择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四、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用制度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
要认真修订制度。对照
《廉政准则》的内容和要求,认真修订《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廉政守则(试行)》。各地各部门要制订和完善领导干部执行
《廉政准则》的实施办法和相关配套制度,逐步建立以
《廉政准则》为核心、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反腐倡廉建设有关制度相配套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制度体系。
要大力推进制度创新。围绕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制度,努力解决影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着重探索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规范领导班子决策程序、深化司法机关反腐倡廉建设、推进领导干部职务消费改革等方面的办法和措施。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廉政风险的预警分析,全面排查权力运行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防范腐败机制。
五、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落实责任
各级党委要按照
《廉政准则》的要求,负责抓好
《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贯彻实施
《廉政准则》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摆上重要日程,明确任务、加强检查、狠抓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的贯彻实施工作。要建立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每年向上级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述责制度,将贯彻实施
《廉政准则》情况作为述责的重要内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积极协助党委、政府抓好
《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