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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合政[2010]58号)


  16、关于加快发展重点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合政〔2006〕103号);

  17、关于印发合肥市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合政〔2008〕89号);

  18、关于印发合肥市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合政〔2008〕131号);

  19、关于印发合肥市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政策(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政办〔2008〕69号);

  20、关于印发合肥市进一步推进自主创新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政办〔2009〕12号)。

  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

  1、批转市语委关于开展合肥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的意见的通知(合政 〔2001〕59号);

  2、关于开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的实施意见(合政〔2002〕75号);

  3、关于加强城市危旧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合政〔2003〕50号);

  4、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发挥劳动保障职能为全面实现千亿规划服务若干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3〕60号);

  5、转发农发行安徽省分行营业部市粮食局关于坚决制止粮食购销企业挤占挪用收购资金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3〕100号);

  6、关于认真贯彻安徽省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03〕126号);

  7、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国家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合政办〔2004〕60号);

  8、转发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监察局关于兑现退耕还林粮食补助资金工作有关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4〕74号);

  9、转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管实施意见的通知(合政办〔2004〕94号);

  10、关于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指导意见(合政〔2005〕30号);

  11、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使用和限制生产粘土实心砖的通告(合政〔2005〕61号);

  12、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合政〔2005〕1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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