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活动内容
2010年统计数据质量年活动时间为2月至11月,以“数据质量评比”为重点,主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10项工作。
(一)规范统计调查工作
1、按照
卫生部关于执行《全国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调查制度》的通知,根据《
全国卫生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省卫生厅将分别制定全省卫生统计调查管理办法、省卫生厅统计调查工作管理办法。各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加强卫生统计调查制度建设,提高统计数据的共享性,维护统计数据的严肃性。
(二)开展业务培训工作
2、省卫生厅举办统计业务知识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卫生行政部门统计管理干部、省级卫生统计业务骨干和三级医疗机构统计人员。设区市卫生局举办二级医疗机构统计员业务培训班。县(市、区)卫生局举办基层卫生单位统计人员业务培训班。
3、培训内容为卫生统计调查制度和卫生统计网络直报技术,以提高卫生统计管理干部、网络直报人员的工作能力。
(三)开展数据质量评比
4、数据质量评比以县(市、区)为单位,采用百分制,日常数据报送情况占60%,数据质量现场督查情况占40%。
5、日常数据报送监测。日常数据报送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月报、季报、年报的及时性、完整性进行评分。通过网络直报系统,省卫生厅以设区市为单位监测数据上报情况,各设区市卫生局以县(市、区)为单位监测数据报送情况。
6、数据质量现场督查。重点抽查医疗服务信息、卫生机构、卫生人力等数据,抽查范围为网络直报单位和市、县卫生行政部门。省卫生厅抽查5%的三级医院、10%的二级医院,并通报数据报送的质量,以迎接卫生部的数据质量检查。各设区市卫生局要按一定比例抽查二级医疗机构。
7、省卫生厅公布评比结果,并对综合排名前列的市、县(市、区)卫生局进行表彰,授予“江西省卫生统计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各设区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表彰本地卫生统计工作先进单位。
(四)开展统计信息服务
8、继续开展医改进展监测工作。2010年继续开展全省卫生部门医改五项重点工作进展监测,组织以县为单位上报医改进展数据,实施数据审核、数据汇总和撰写分析报告,为深化医改提供年度监测信息。
9、开展医疗服务信息收集工作。按照卫生部要求,利用国家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系统每月收集二级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信息,由医疗服务监管部门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