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全市架空线缆落地专项实施规划。
架空线缆落地工作从城市中心区开始,逐步向一环、二环、三环展开,兼顾城市重要区域、城市出入口、旅游景点周边,以及城市新建改建道路,逐年分步实施。
(三)坚持统一建设、统一维护管理的原则
西安地下管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全市电力和通信地下管道建设、经营、管理的唯一主体,统一组织实施电力、通信线缆落地工作。
(四)坚持强力支持、政策引导的原则
市政府加大对架空线缆落地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力度,制定架空线缆落地的优惠政策和奖励办法,鼓励进行共同沟建设,引导各线缆权属单位主动配合实施落地工作。
(五)坚持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的原则
西安市架空线缆落地和地下管网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协调,发改、规划、城管、财政、建设、市容园林、物价、公安、工商等部门及各区(含开发区)要各负其责,积极配合,及时研究解决架空线缆落地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共同推进架空线缆落地工作顺利实施。
五、责任分工
(一)市市政公用局:作为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架空线缆落地整治和相关建设的管理工作,同时做好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市规划局: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及电力和各通信运营单位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地下管网专项建设规划;在管沟建设过程中,简化审批手续;实现现有管沟资源与新建管沟资源的合理利用、科学整合。
(三)市建委、市财政局、市发改委:负责将年度架空线缆落地整治项目纳入城建计划统一管理,并落实政府配套资金。
(四)市工信委:负责协调各通信运营商,整合资源,共享通信线缆管沟资源;负责协调省通信管理局制定出台《西安市通信建设管理办法》,规范通信市场建设管理。
(五)市市容园林局:积极配合架空线缆落地整治工作,简化审批手续;按照整治工作计划做好树木移栽和绿化恢复工作;
(六)市公安局:负责做好架空线缆落地施工现场的交通组织及审核工作,做好自身专用线缆落地改造的衔接实施工作。
(七)市法制办:负责制定、审核我市有关架空线缆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八)市物价局:负责调研并制定地下资源有偿使用的相关价格政策,并报请省物价部门批准。
(九)市工商局:负责协调组建西安地下管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查处利用杆线进行架空线缆租赁经营活动。
(十)市民政局、西安警备区:负责协调驻军单位,做好军用架空线缆落地整治的配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