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盐城市省级开发区新兴产业特色产业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基本要求的通知
(盐政办发〔2010〕10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委、办、局,市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推进产学研结合,集聚和壮大科技资源,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现将《盐城市省级开发区新兴产业、特色产业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基本要求》印发给你们,希望各地、各部门对照建设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全面完成全市创新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
以上通知,请贯彻执行。
盐城市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一日
盐城市省级开发区新兴产业、特色产业创新创业载体建设基本要求
省级开发区新兴产业、特色产业创新创业载体建设的主要内容是建立四大平台:科技成果展示与交流平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科技创新研发平台,科技创业平台。
一、科技成果展示与交流平台
(一)功能定位
展示当地新兴产业、特色产业发展现状和远景,举办小型技术交流活动和会议。
(二)建设要求
1展示大厅
包括布展省级开发区建设规划图、沙盘;新兴产业、特色产业布局及建设规划图;品牌的集中展示(国家级、省级);新兴产业、特色产业基本情况介绍;重大研发机构的介绍等。
2多功能会议厅
具备会议厅和学术报告厅的功能。
(三)建设单位
省级开发区管委会。
(四)场地面积
不少于5000平方米。
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一)功能定位
主要包括7个中心:科技信息服务中心、标准检测服务中心、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投融资担保服务中心、研发协作服务中心、创业孵化服务中心和工业设计服务中心。
(二)建设要求
1具有一定规模的技术装备、科技资源、服务场所;
2拥有一支能为科技创新活动和科技产业化提供共性技术、科技资源共享服务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
3具备承担政府委托的重大科技服务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