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目标
根据辽宁省政府与鞍山市政府签订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及辽河治理目标责任书》,我市2010年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为:到2010年底,全市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将分别从基准年2005年的51119吨和113256吨削减至42700吨和93300吨,绝对削减量分别为8419吨和19956吨,削减比例分别为16.47%和17.62%。
按照鞍山市政府与全市各总量管理目标责任单位签订的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以及各责任单位的实际情况,将全市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指标进一步细化分解,确定各主要责任单位的减排指标(详见附件1)。
二、现状分析
(一)2009年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009年全市环境统计数据表明,鞍山市全地区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43816吨,比2008年排放量45177吨削减1361吨,削减比例为3.01%;比2005年排放量51119吨削减7303吨,削减比例为14.29%。全地区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00699吨,比2008年排放量107058吨削减6359吨,削减比例为5.94%;比2005年排放量113256吨削减12557吨,削减比例为11.09%。
(二)2009年全市总量减排工作完成情况
2009年,我市以环保减排“工程项目年”为契机,全面推进污水处理厂、电厂和烧结机脱硫设施等重点工程减排项目。市县7座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全部完成,为实现化学需氧量减排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完成了鞍钢集团公司二发电厂1号炉和鞍钢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电力总厂北区电站2台220吨锅炉脱硫设施建设;鞍钢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电力总厂中央电站2台220吨锅炉、齐大山铁矿热电分厂1台75吨锅炉脱硫项目和鞍钢集团公司西区1台328平烧结机烟气脱硫项目进入调试期。结构减排方面,拆除了鞍钢化工总厂1座4.3米焦炉,关闭了辽宁广铭钢铁有限公司。
经国家环保部减排核查组核查确认,2009年全市共完成减排项目40项,其中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10项,二氧化硫减排项目30项,分别削减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2669吨和6755吨。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综合数据,全市2009年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新增排放量分别为1308吨和396吨;去除新增排放量后,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分别实现净减量1361吨和6359吨,实现了2009年减排计划中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于2009年底分别控制在44350吨和101000吨以下的年度减排任务指标。
但是,2009年减排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体现在落实减排年度计划、完成减排重点工程项目进度缓慢,特别是电厂及烧结机脱硫设施建设进展严重滞后。这与遭遇全球金融危机、企业资金短缺不无关系,但部分企业重经济效益轻环境保护的经营理念也亟须纠正。
(三)减排战略和重点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