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保持全市经济发展速度的前提下全面完成“十一五”减排任务目标,减排工作必须以重点工程项目为中心,狠抓各个环节,确保项目按期投运,体现出应有的减排环境效益。
全市化学需氧量减排目标的实现要以全面建设市县生活污水处理厂为依托,大幅度削减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进一步推进工业企业按照省政府发布的新污水排放标准实施达标排放工作,最大限度地削减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二氧化硫减排目标的实施,要以燃煤电厂和烧结机的脱硫设施建设为主攻方向,着力推进鞍钢、鞍矿、北美等三大企业重点脱硫减排项目的建设。同时要严把环境审批关;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有效控制新增煤炭消费量,力争在全市范围内将二氧化硫的新增排放量控制到最小。
三、动态减排任务指标确定
根据国家《“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方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和省环保厅《关于报送2007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核算技术报告的通知》(辽环函〔2007〕364号)的最新测算办法,对全市2010年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的新增量进行预测,在此基础上确定全市的动态减排任务指标。
(一)社会经济发展情景预测
1.城镇人口预测。2009年鞍山市非农人口数为177.5万,按全市“十一五”以来非农人口年平均增长比例0.21%计算,2010年末非农人口数将达到177.9万。
2.经济发展预测。2009年鞍山市GDP为1915亿元,政府工作报告预计2010年经济增长速度为16%,按此计算,2010年GDP将达到2221亿元。2010年煤炭消费量预计比2009年新增40万吨,其中新增火电煤炭消费量31万吨,非电行业(包括生活燃煤)新增煤炭消费量为9万吨。
(二)化学需氧量新增排放量预测
2010年工业化学需氧量将新增排放量1540吨;根据化学需氧量产生系数70克/人\5日计算,生活化学需氧量将新增排放量96吨;全市化学需氧量将总计新增排放量1636吨。
(三)新增二氧化硫排放量预测
2010年火电行业二氧化硫将新增排放量3007吨,非电行业(包括生活)将新增二氧化硫排放量492吨,全市二氧化硫将总计新增排放量3499吨。
(四)2010年全市动态减排任务指标
2010年全市化学需氧量应从2009年环统排放量43816吨减至42700吨,静态削减量为1116吨,加上新增排放量1636吨,需削减化学需氧量的动态任务指标量为2752吨。
2010年全市二氧化硫应从2009年环统排放量100699吨减至93300吨,静态削减量为7399吨,加上新增排放量3499吨,需削减二氧化硫的动态任务指标量为10898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