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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鞍山市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

  四、减排措施
  2010年是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及辽河治理目标责任书》各项任务的最后一年,要以按期完成重点工程减排项目为核心,以强化环境监管和优化产能结构为保障,真抓实干,攻坚克难,确保“十一五”污染减排任务目标的全面完成。
  (一)尽快完成全市污水处理系统化工程
  继续强化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达道湾污水处理厂、海城腾鳌污水处理厂、海城感王污水处理厂、台安县污水处理厂、岫岩县污水处理厂等5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正式运行;完成鞍钢集团公司三期焦炉配套酚氰废水处理工程和西大沟污水深度处理工程;力争实现判甲炉污水处理厂正式运行;加速推进宁远污水处理厂等其它3座污水处理厂建设,全面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
  (二)全面推进电厂和烧结机脱硫设施建设工作
  以鞍钢集团公司、鞍山矿山公司、北美集团等企业为重点,完成全市所有电厂脱硫设施建设;完成鞍钢集团公司西区2台328平烧结机、二烧1台360平烧结机和三烧1台360平烧结机脱硫设施建设。
  (三)着力落实减排保障措施
  对已经在前期实现减排效益的鞍山市西部第二污水处理厂、海城市污水处理厂和鞍钢集团公司二发电厂1号锅炉脱硫等重点工程项目以及本年内完成的其他减排项目要强化监管和指导,争取实现最大的减排效益;继续推进结构减排工作,以取缔水泥机立窑生产工艺以及高耗能高污染企业为主攻方向,在全市范围内彻底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对无法按期完成的减排项目,必须及时补充其它合适的替代项目,确保最终减排量不受损失。
  2010年,全市共安排减排项目28项。其中安排达道湾污水处理厂建设等化学需氧量工程减排项目7项,预计实现化学需氧量减排6926吨,2010年可取得减排3500吨的环境效益。安排鞍钢股份公司能源动力总厂中央电站脱硫等二氧化硫工程减排项目9项,海城市孤山腾飞水泥厂关闭等二氧化硫结构减排项目12项,预计实现二氧化硫减排24561吨,2010年可取得减排10131吨的环境效益。
  五、可达性分析
  2010年,全市可削减化学需氧量3500吨;加上2009年减排项目的剩余环境效益3027吨,共计可削减化学需氧量6527吨,预计能够完成2752吨的年度动态减排任务指标。预计2010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将比2005年净削减12194吨,以2005年总量基数为参照,累计削减比例为23.85%,能够完成整个“十一五”期间的化学需氧量减排任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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